越南公布3项新优惠计划,与该国一些特别投资项目息息相关。各项优惠都适用于全新和现有投资项目。

第一项计划是把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5%,为期 37 年,而且首6年免税,随后13 年则减半征收。此外,投资项目的土地和水域租金豁免22年,随后在项目余下时期减租75%。该国国家创新中心和优惠行业的二级项目均可受惠,但总投资额至少30万亿越南盾(13亿美元),其中三分之一在3年内拨付。涵盖的项目包括高科技、有本地合作伙伴的供应链及技术转移等项目,以及本地增加值超过产品总成本40%的项目。

第二项计划把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7%,为期33年,而且首6年免税,随后12 年则减半征收。投资项目的土地和水域租金豁免20年,随后在项目余下时期则减租65%。计划涵盖总投资额至少 3 万亿越南盾的一级项目,其中三分之一投资额在3年内拨付。高科技、供应链或技术转移等项目;本地附加值占最终产品成本30%至40%的项目、创新中心及研发中心均符合条件。不过,该国国家创新中心项目则未能受惠。

第三项计划把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9%,为期30年,而且首5年免税,随后10年减半征收。投资项目的土地和水域租金豁免18年,随后在项目余下时期减租55%。凡第一或第二项计划未涵盖的优惠行业项目均符合条件。